变压器的选择Р3.1 规程中的有关变电所主变压器选择的规定Р(1)凡有两台及以上主变的变电所,其中一台事故停运后,其余主变的容量应保证供应该所全部负荷的70%,在计及过负荷能力后的允许时间内,应保证用户的一级和二级负荷。若变电所所有其他能源可保证在主变停运后用户的一级负荷,则可装设一台主变压器。Р(2)与电力系统连接的220~330kV变压器,若不受运输条件限制,应选用三相变压器。Р(3)根据电力负荷的发展及潮流的变化,结合系统短路电流、系统稳定、系统继电保护、对通信线路的影响、调压和设备制造等条件允许时,应采用自耦变压器。Р(4)在220~330kV具有三种电压的变电所中,若通过主变各侧绕组的功率均达到该变压器额定容量的15%以上,或者第三绕组需要装设无功补偿设备时,均宜采用三绕组变压器。Р(5)主变调压方式的选择,应符合《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SDJ161的有关规定。Р3.2 主变台数及容量的确定Р为保证供电的可靠性,变电所一般应装设两台主变,但一般不超过两台主变。当只有一个电源或变电所的一级负荷另有备用电源保证供电时,可装设一台主变。对大型枢纽变电所,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应安装2~4台主变。Р本次设计的变电所没有一级负荷,所以采用两台主变。Р主变容量的确定应根据电力系统5~10年发展规划进行。当变电所装设两台及以上主变时,每台容量的选择应按照其中任一台停运时,其余容量至少能保证所供一级负荷或为变电所全部负荷的60~75%。Р由1.2的负荷计算得知10kV侧的负荷总量为7.4MVA。Р考虑5%的年负荷增长率,5年规划年限内计算负荷可表示为:Р (3-1)Р式中S1—第一年的负荷;—年负荷增长率;n—规划年数;i—年利率。Р带入i=0.1,n=5,=8%,S1=7.4MVA得Sc=10.5MVA。Р再考虑同时系数时,可按下式算:Р (3-2)Р式中—负荷同时系数,带入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