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Р4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Р4.1 目的和范围Р4.1.1 目的Р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Р4.1.2 范围Р4.1.2.1 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Р4.1.2.2 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电梯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Р4.1.2.3 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电梯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Р4.2 电梯维护保养制度Р4.2.1 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Р4.2.2 监督维保单位履行职责:Рa) 按照《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及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方案,确保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Рb) 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Рc) 设立24 h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抵达时间不超过30min; Рd) 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Рe) 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Рf) 协助本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Рg) 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