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基础上,在资产阶级刑法的一般原则、具体制度以及结构体例方面都有新的发展。Р(2)对德意志皇帝和各邦国王的人身予以特别保护,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Р(3)以严酷的刑罚维护私有财权。Р(4)用专章规定宗教罪及其制裁措施。Р(5)规定了职务犯罪。Р五、论述题Р40.论现代法国民法的主要变化。Р答: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的范围扩大Р①在主体方面,法人成为最主要的民事权利主体,出现了国家所有制法人和公私混合法人的形式,合伙也被纳入法人的范畴。Р②在客体方面,由物质财富扩展至非物质财富即智力成果。Р2、所有权的变革Р①所有权的含义有所扩展,知识产权成为一种重要的财产权。Р②在所有权制度方面,由注重个人行使所有权不受任何限制转变为更加注重国家、社会干预私人经济生活,出现了所有权“社会化“的趋势,对个人所有权的行使设置了若干限制。Р③动产所有权的功能有所加强,地位有所提升。Р④私人所有权在宪法和国际法上的地位有所增强。Р3、意思自治原则受到冲击,契约自由受到限制和干预Р①出现了“强制契约”、“定式契约”和“集体契约”等新形式。Р②确定契约的效力以当事人的外部意思表示为准,而不强调传统的当事人的内心意志。契约被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Р③由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立法运动的兴起,传统的契约概念、订立过程、契约制度的构成及适用范围都发生了变化。Р④契约解释原则由传统的以探寻当事人真实意志为唯一目的向为维护社会公正的需要转变。Р4、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转向兼采过失与无过失责任原则Р法院在受理工伤事故地,适用严格责任原则,雇主无须有过失也应负赔偿责任,除非他能证明损害的发生是由于工人的故意。1946年以后,法国实行国家强制保险制度,赔偿责任由劳资双方共同负担。Р5、婚姻家庭继承方面发生变化Р①在婚姻关系上削弱了夫权,使已婚妇女获得了完全的权利,实现了男女平等。Р②离婚从传统的过错原则向破裂原则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