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工程监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检查表(项目部学习自查)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51KB

文档介绍
4、对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及IC卡复印件建、复审件、进出场时间)的收集。Р3Р专项方案的实施检查Р3.1Р安全、技术交底Р查专项方案的交底情况:Р1、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项目部的相关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理对相关资料应进行收集。Р2、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三级安全交底)的收集情况。Р3.2Р专项方案的落实Р查专项方案的落实是否满足以下要求:Р1、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Р 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巡查档案。Р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带班作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旁站监理。带班、旁站情况应记录在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上。Р4、监理单位发出的有关安全隐患整改联系函及回复。Р3.3Р未按专项方案实施的的管理要求Р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企业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Р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的,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施工单位未责令停工整改的,对拒不停工整改的施工单位未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