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米Р合同暂定总总价约捌万元整(¥:80000.0元)。Р2、合同价组成Р合同单价已经包含工程施工的全部费用内容,并包括其他不可预见费、包干费、措施费(抢工措施Р、技术措施等)、管理费、现场其它因素费用、保险、风险金、税金等。工程按实结算,一切因素不再调整合同价。Р五、付款与结算方式Р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工程量测量单据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算手续,付至结算价款的95%;5%余款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一年无工程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结清。Р六、双方责任Р1、发包人责任:Р①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Р②在承包人货到后,委派专业人员对材料进行验收。Р2、承包人责任:Р①做好安全教育与防范,按规定办理施工保险,承包人人员在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全部责任。Р②施工中所有设备和材料均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承包人负责。Р③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污染损坏发包人或住户财产,由承包人负责清理和赔偿。Р④遵守发包人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Р⑤所有主材到场后通知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Р七、违约责任及处理Р1、工期赔偿:由于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向发包人计付违约金。Р2、质量责任: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负责返修,并依照发包人的工程管理制度承担相应质量罚款。Р3、除不可抗力外,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工期延误,导致一方有充足理由认为合同无法履行,则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已经完成的工程双方协商估价。Р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共同约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八、合同份数及生效Р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Р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Р代表人: 代表人: Р Р时间: 年月日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