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救援工作、调度救援力量(含人员、物资、设备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平时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检查配备的安全、消防、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督促做好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Р 3.2.3总指挥: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统一协调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实施。Р 3.2.4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Р 3.2.5现场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组织确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和强制措施;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和信号;核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负责审定对外发布的事故信息;根据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紧急指挥调度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单位;协调参加工贸行业企业事故救援工作;组织有关善后事宜。Р 3.2.6事故单位:事故发生后,迅速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配合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有关信息;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Р 3.2.7县安监局:负责提出确定易燃或可燃物质或材料主要生产、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详细情况;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负责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顾问组成员为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制定方案;牵头负责事故调查组工作;协调必要的工程机械设备并配备相应操作手,配置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随时投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