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选举,所得票数需超过具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已经被推荐过的团员、党员等在推优中只有选举权,没有被选举权;Р6、对学校、学院有突出贡献的同学可以优先考虑。Р(十一)申请推优的同学要积极参加学院各类活动,无故缺勤学院各类大型活动(讲座、运动会等)达到限定次数者取消本学期的推优资格。Р1、一年级:一次及以上Р2、二年级:二次及以上Р3、三年级:三次及以上Р注:以上均按学年累计。Р二、推荐时间Р原则上每学期推荐一次,时间一般为上半年的4月份以前,下半年的10月份以前(新生第一学年第一学期不推优,大四学年不推优)。Р三、推荐名额Р每次推荐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团支部申请入党人数的10%。Р四、推荐步骤Р(一)班级团支部召开由班主任参加的动员大会,团支部书记向班级团员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公布推荐标准和具体要求。Р(二)各班团支部全体团员对申请推优的团员进行民主评议。Р(三)以团员大会的形式进行民主选举,到会人数必须占支部总人数的80%以上,采取无记名投票,在得票数多的学生中进行确定25%的候选人进行二次投票,最终按团总支要求的推荐人数,按得票多少确定被推荐人,被推荐人的选票需过半数,班长、团支书共同签字证明结果。Р(四)民主推荐的结果报所在学院团总支审核,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Р(五)团总支对被推荐人进行考察,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向相关党支部推荐,并报校团委备案。Р(六)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参加本班推优,由学院团总支提出推荐建议,校学生会学生干部可由校团委提出推荐建议,征得被推荐人所在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后进行推荐。Р(七)团总支书记、副书记(老师)和辅导员的推优由校团委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党总支推荐。Р注:本推优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人文学院团总支所有。Р Р人文学院团总支Р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