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成员由项目部有关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及兼职安全员组成。Р5.2、安全保证措施Р1、安全生产责任制Р(1)、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的全面领导、指挥和协调,向公司经理负责。Р(2)、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施工安全两手抓。Р(3)、要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全员教育,对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按其各自的安全职责范围进行教育,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于违章和失职者要给予处罚,对于避免事故的,一贯遵章并做出成绩者予以奖励。Р(4)、专职安全员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对隐患发出整改令,重大隐患报告项目经理,向项目经理负责,并对安全生产实施奖励和处罚。同时应履行公司规定的安全工作职责。Р(5)、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或本专业的安全管理义务。掌握作业者的劳动心理,实施重点监控,积极组织本责任范围内的安全活动。落实“班前安全交底”和“联保互保责任制”,纠正不安全行为,并接受监理员业务指导。Р(6)、在施工中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现场,向主管部门汇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提出事故报告和整改预防措施。Р2、安全例会制度Р工程开工后,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布置下一周的安全工作。Р3、安全措施与要求Р(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应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制度。Р(2)、施工队伍进场之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同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不得仓促草草施工,造成施工现场不文明或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多等被动局面。Р(3)、各种安全材料、设施必须提前到位。Р(4)、工地入口处要有明显的标牌,现场所有危险作业区域要挂安全生产宣传画、标语和安全色标,随时提醒工人注意作业安全。要建立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落实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