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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危急值管理制度doc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68KB

文档介绍
血清/血浆Р(三)超声科“危急值”项目:Р1. 腹腔内、胸腔内出血(中等量以上或疑有活动性出血的);Р(四)妇产科“危急值”报告程序Р1.门、急诊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Р门、急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如疑有可能存在危及值时,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联系方式,在采取相关诊疗措施前,应结合两种情况,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必要时与有关人员一起确认标本采取、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以确定是否要重新复检。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门、急诊患者检查重新“危急值”情况,应及时通知门、急诊医生,由门、急诊医生及时通知本病人或家属取报告并及时就诊;一时无法通知病人时,应家属向门诊部、医务科报告,必要时门诊部及医务科应帮助寻找病人,并负责跟踪落实,做好相应记录。医生须将诊治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Р2.住院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Р(1) 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检查标本是否有错,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临床及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才可以将检查结果发出,立即电话通知病区医护人员“危急值”结果,同时报告本科室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并做好“危急值”详细登记。Р(2)临床医生和护士在接到危及值报告电话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合作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如结果与上次一致应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值班医生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上级医生或科主任,并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措施。Р(3)值班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受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诊治措施,接受人员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Р附表:妇产科“危急值”报告工作流程:Р(五)妇产科“危急值”登记制度Р“危急值”报告与接受遵循谁报告(接受),谁记录原则。妇产科已建立“危急值”报告登记本,对危及值处理的过程和效果信息做详细记录,接受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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