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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例会记录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42KB

文档介绍
理工作全面负责。Р第五条生产部对各部位实施综合监督管理。Р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室报告。Р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室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室并记录备查。Р第二章各车间、部室的职责Р第七条各车间、部室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Р第八条各车间、部室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Р各车间、部室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Р第九条各车间、部室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Р第十条各车间、部室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Р第十一条各车间、部室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整套、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Р第十二条公司将车间经营、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Р第十三条生产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各车间、部室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Р第十四条各车间、部室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风吹草动生产部和公司董事会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各车间、部室主要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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