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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井安全防护移交协议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劳动纪律,如有违规,甲方有权进行精经济罚款处理。Р 2.乙方应设一名专职安全员,每天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进行检查。井道内的线路必须无破损,并在漏电保护器控制之内。Р 3.临时用电应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安装使用。甲方提供电源,乙方自备电缆、电箱。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如不符合用电要求,停电整顿或罚款处理。Р 4.技术、质量要求,按黑龙江省标准施工。Р 5.甲方已对北岸*润和城18#楼三个单元,共计192个电梯井门进行了安全防护(采用防护门);此防护现移交乙方管理,完工后如数返回,如有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Р 6.乙方必须有专人每天检查所有电梯井安全门是否封闭可靠,如有开启马上封闭,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电梯井字架上禁止存放各种活动物件。每天检查门口是否有杂物,杂物距井口边两米以外。Р 7.乙方进场物品自行保管,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自理。Р 8.乙方需运出现场的物品,需报甲方签认。甲方确认后方可外运。Р 9.电梯井内的设施,乙方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Р 10.严格按国家室内电梯安装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要求作业。Р 11.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我项目部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Р 12.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Р 13.乙方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电梯井口,作业后,必须恢复防护门,乙方在电梯井内作业时,不得上下交叉作业。Р 14.《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Р 15.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Р 甲方: 乙方:Р 甲方责任人: 乙方责任人:Р 公章: 公章:Р 北岸*润和城18#楼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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