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收货人后由卖方转移至买方。Р第十条陈述、保证与承诺Р 双方保证:Р1)将依据诚信、务实和负责的原则,尽双方的最大努力,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促使本合同的顺利履行。Р2)在相关期间内,忠实履行各自的义务,不从事任何对本合同履行造成损害的行为。Р签署及履行本合同并不违反双方各自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Р其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权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事务。Р5)其已获得了签署本合同的充分授权,有充分的权利和能力签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Р第十一条保密义务Р 无论本合同是否实际生效并被履行,双方对在订立、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尚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商业情报和资料均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Р本合同终止之后,双方仍需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直至对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Р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Р第十二条权利义务的转让Р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Р第十三条违约及赔偿Р13.1、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卖方存在如下违约行为,经买方合理催告后的一个月内,卖方仍没有纠正违约行为,致使买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则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Р1)卖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买方供应产品。Р2)卖方交付的产品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或在买方按第八条的规定提出异议后仍未得到妥善处理。Р3)卖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买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其他行为。Р13.2、如果买方根据本合同第13.1条或第6.6条的约定提前终止本合同,卖方应赔偿买方下列损失(以下损失是卖方在签订本合同时能够预见买方可能产生的所有损失):Р1)买方为寻找新的客户履行卖方在本合同剩余期限内未履行的义务而签订新的长期合同付出的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