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6—2002第7.1.10条的规定。Р5.5.11 用于胶合板或结构复合木材的防护剂及其在每个等级使用环境下最低的保持量应满足《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6—2002第7.1.11条的要求。Р5.5.12木结构防腐的构造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Р检查数量:以一幢木结构房屋或一个木屋盖为检验批全面检查。Р检查方法:根据规定和施工图逐项检查。Р5.5.13木构件防护剂的保持量和透入度应符合下列规定。Р1、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需要防护剂加压处理的木构件,包括锯材、层板胶合木、结构复合木材及结构胶合板制作的构件。Р2、木麻黄、马尾杉、云南松、桦木、湿地松、杨木等易腐或易虫蛀木材制作的构件。Р3、在设计文件中规定与地面接触或埋入砼、砌体中及处于通风不良而经常潮湿的木构件。Р检查数量:以一幢木结构房屋或一个木屋盖为检验批。属于本条第1和第2款列出的木构件,每个检验批油类防护剂处理的20个木心,其他防护剂处理的48个木心;属于本条第3款列出的木构件,检验批全数检查。Р检查方法:采用化学试剂显色反应或X光衍射检测。Р5.5.14木结构防火的构造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Р检查数量:以一幢木结构房屋或一个木屋盖为检验批全面检查。Р检查方法:根据规定和施工图逐项检查。Р5.6资料收集与整理Р5.6.1木结构工程施工方案以及其报审表。Р5.6.2各木结构工程采用木材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以及材料报审表。Р5.6.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Р5.6.4 施工测量放线报审表Р5.6.5 技术核定报审表Р5.6.6 监理现场质量记录如监理日志、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Р5.6.7施工过程中技术问题处理和工程变更记录Р5.6.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工程报验单Р5.6.9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Р5.6.10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Р5.6.11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