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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99KB

文档介绍
Р178******Р共同借款人Р姓名Р黄**Р与学生关系Р母亲Р身份证号Р3621************Р联系电话Р136*******Р居住地址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邮编: 341400)Р就学信息Р高校名称Р江西****学院Р学历Р本科Р入学年份Р2014年Р学制Р4年制Р申贷信息Р是否首次贷款Р否Р本次申贷学年Р2015-2016年Р本次申贷金额Р8000 元Р本次申贷期限Р12年Р申贷原因Р劳动力少,无稳定收入Р家庭贫困,家庭成员生病。Р签字Р申请人签字确认:Р 本人保证上述信息属实。学生签字: 年月日Р资格审查情况Р该生为续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Р填表说明:Р1.申请人应如实、详尽填写本表。县级资助中心应对本表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Р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申请人,请在“高中预申请”栏选择“已申请”:(1)高三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2)户籍地在本县区;(3)在本地普通高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4)有助学贷款申请意愿,且高中老师已将名单录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系统的学生。除此以外的其他申请人,请选择“未申请”。Р3.首次申请贷款且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需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审查。具体的审查单位请以各省(市、区)政策为准。本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栏,由一个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Р4.请申请人妥善保管《借款合同》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提请高校老师在当年10月10日前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Р5.贷款审批、资金划付及贷款偿还等情况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学生在线服务系统:.cn)Р6.学生有关借款信息将全部纳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同时,开发银行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债务的权利。Р7.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0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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