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本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预付款5万元,乙方提供等额含税发票,此部分预付款在后期结算中扣除。Р五、其它Р乙方应在每次收款前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合规发票,如乙方延期提供前述发票,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Р第七条甲方责任Р一、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时限及时办理设计优化报告的确认、及时提供优化结算图纸确认和办理设计优化结算以及及时支付设计优化费用。在付款条件全部满足后,甲方迟延支付费用的,每迟延一日应当按该阶段应付费用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Р二、在设计优化过程中,若因乙方设计优化服务工作延误项目结构施工图出图时间,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Р三、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提交的文件及时做出答复或决定,如甲方迟延作出答复或决定,则乙方不承担设计优化服务工作期限延误的责任。Р四、甲方指定为本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负责本项目的联系、设计优化管理和方案资料的提供、调整后设计优化范围的确认、以及设计优化报告确认和设计优化结算图纸的确认工作。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Р五、设计优化服务模式下甲方还需承担的责任Р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资料以便乙方顺利完成本项目设计优化。Р在设计优化过程中,若由于建筑方案的重大改变以及甲方原因造成本项目设计重大反复,从而造成乙方设计优化服务工作的大量增加,则甲方应根据乙方需要增加的实际工作量给予适当补偿。Р第八条乙方责任Р一、乙方保证其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使用的所有资料、方法及所形成的所有工作成果不会侵犯任何人的权利。Р二、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从事的任何行为,如果因违法、违规或构成侵犯他人权利而引起行政处罚、索赔或诉讼,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如发生甲方先行赔付之情形,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等额款项,如有不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将相应款项付至甲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其他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