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人的工作质量,建立和规范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的工作职责Р作为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并协力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是每位党员同志应尽的义务,现根据我系党员发展工作的需要,并对党员发展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特制定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工作的职责及考核制度。Р1、做好积极分子入党动机的教育,了解其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向党总支汇报,共同研究、解决。Р2、培养联系人(包括入党介绍人)不断加强学习和自身党性修养,并每季度至少与培养对象谈心一次,向培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帮助积极分子了解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内容;向培养对象详细讲解我系的整个党员发展流程以及我系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Р3、做好考察、培养写实工作。对每次考察过程及相关内容及时登记在《经贸管理系培养考察登记表》和《经济管理系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相关表格由系党总支进行保管,以便进行统计。写实要优缺点分明,重在指出不足,帮助培养对象进步,切忌空话套话连篇。Р4、加强与培养对象或学生党小组的沟通和联系。能主动、积极参加学生党小组活动,加强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消除隔阂。各培养联系人在各党支部分配培养、发展任务后,能积极、主动做好自身的培养、发展计划,在每次召开支部发展、转正大会前20天将预发展对象名单报送给各党支部,由各党支部递交系党总支讨论、通过。Р5、认真做好党员发展材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各培养联系人要认真对待对党员发展材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并在每次支部发展、转正大会召开前10天把预发展对象的完整材料递交给各党支部书记。各党支部书记要做好相关的统计工作,把及时性作为考核的一项指标。Р6、系党总支组织员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并对培养联系人在培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共同做好学生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Р7、系党总支做好对各培养联系人的考核工作。Р经济管理系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