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人防办、市容局、教育局、卫生和计生局、广电站、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科技局(地震办)、安监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国土分局、环保分局、食药监分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气象局、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电信分公司、供电分公司、农电分公司、石油公司、燃气公司,各乡镇(街道)。Р二、应急物资储备调查统计内容Р1.车辆:Р包括吊车、拖车、铲车、挖掘机、推土机、拉水车、货车、救护车、消防车、冲锋舟,以及承担公共服务的其他各型车辆(日常办公用车除外)。Р2.设备:Р包括监测仪器、分析仪器、电台、防护装备、医疗器械、发电机、照明设备、水泵等。Р3.物资:Р包括药品、化学品、血液、铁锹、编织袋、被装、帐篷及其他应急物资等。物资储备调查统计内容除自有储备之外,还包括其他形式的代储物资和在社会上可调用车辆及设备情况。Р三、调查统计报送要求Р1.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客观严谨原则,对此次调查摸底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按时完成。2.各类统计表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6月19日前,报送区政府510室(含电子版)。3.本次调查统计工作结束后,将对各单位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请提前做好准备。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