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能占70%的项目总建筑面积。Р居间协议的生效,有效与失效条件Р本居间协议的唯一生效条件为甲方与地主方正式签订深圳市罗湖区布吉水果批发市场项目的合作开发作合同,并甲方占总建筑面积70%,地主方占总建筑面积30%。合作合同一经签订,本居间协议同时生效。Р有效条件Р本居间协议签订后,甲方无论挂靠公司或工商注册新公司或甲方公司任何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之后签订该项目合作合同。本居间协议同样有效。Р失效条件Р如乙方未能促成该项目合作。本居间协议自动失效。Р报酬与支付条件Р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与地主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甲方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费为6000万元整人民币(六仟萬元整)税后现金款,并承诺在与地主方合作合同书版本形成后,把此款项打入甲乙双方约定办理的银行监管账户,在甲方与地主方签订好项目合作合同一天内,甲乙双方一同到银行解封6000万元整(六仟萬元)人民币给乙方,直接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卡号。至此,本合作协议到此结束。如逾期支付,则每拖延一天,增加支付总额的10%。乙方账号分配方式如下:Р税后人民币元Р姓名Р开户行Р账号Р奖金(金额)Р1000万Р陈燕伟Р工商银行宝安支行Р6222084000000984404Р1000万Р陈裕波Р深圳工商银行蔡屋围支行Р6222024000052336068Р300万Р700万Р3000万Р保证条件Р 本居间协议签订后,甲方保证本协议的坚决执行,如甲方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或逾期履行,乙方可以在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愿意加倍偿还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Р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执贰份、乙方众人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本协议经甲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乙方签字后正式生效。Р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Р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Р Р Р签约地点:深圳市Р 2014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