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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承诺书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6KB

文档介绍
相应的责任。Р7、涉路施工完毕,按照道路、道路附属设施的技术标准,将施工现场恢复原样。Р 涉路施工单位(盖章):Р负责人签字:Р Р 二○一年月日Р涉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分办法Р 一、为了有效落实《辽宁省公路涉路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此评分办法,本办法由公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实施。Р 二、此评分办法与涉路施工安全保证金的扣除挂钩,每扣一分将相应扣除涉路施工保证金总额的百分之一。Р 三、具体扣分标准:Р1、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专职和规定数量安全员,扣10分。Р2、安全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有明显标识的工作服,并全天候坚守封闭现场。着装不整、工作服缺乏明显标识发现一次扣一分,离岗一次扣2分。Р3、未按规定和要求设置完整齐全的道路施工标识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扣20分。Р4、涉路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倾倒、丢失或损坏,没有及时恢复和更新,发现一处扣5分,经提出不能按期及时整改的扣10分。Р5、中央分隔带未作硬化处理,禁止利用中央分隔带并道行驶。未硬化处理并道行驶的一次性扣20分。Р6、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着安全标志服的,发现一人次扣1分。Р7、施工人员在施工封闭区域外道路休息的,发现一人次扣1分。Р8、严禁在施工封闭区域外道路堆放材料、器具和杂物,发现一处扣10分。Р9、施工作业车辆或机械没按规定设置作业标志,或在施工封闭区域外掉头、逆行、倒车、随意停放,发现一次扣10分。Р10、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封闭区域内杂物清理完毕后,方可恢复交通。未清理完毕或清理不达标就恢复交通的扣10分。Р11、施工结束后,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封闭中央隔离带开口,为封闭恢复交通的扣50分。Р12、施工单位不接受公路属地管理处和公路属地交警大队管理的,扣100分。Р13、因施工单位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扣100分。Р14、涉路施工保证金全额扣除后,需在3日内全额补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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