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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营业厅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2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及授权后,方可使用平台内所提供的各项业务功能。Р9) 录像文件封装格式为PS 流,符合ISO/IEC 13818-1。Р6.1.2 管理功能Р视频监控平台通过各服务单元,应提供下列管理功能:Р1) 用户管理:平台应提供统一的用户管理机制,按照分级分组管理的方式,每个用户组可包含一个用户管理员和指定个数的操作员,用户管理员为组内最高权限用户,能配置、管理组内全部用户以及用户的权限。Р2) 权限管理:平台内的所有用户应通过授权使用平台提供的功能,权限可以赋予和收回;用户权限的管理应采用分级管理机制,根据用户的不同等级给予不同的操作权限。Р3) 设备管理:对平台设备、前端设备等的管理,包括设备的添加和删除、设备属性项的配置等。Р4) 网络结构和参数管理:主要包括网络拓扑状态监视和拓扑视图管理,平台应提供统一的网络拓扑管理,管理员能在视图上直观整个网络的拓扑结构及网络设备运行状态。拓扑状态监视包括平台中的拓扑结构和网络设备状态更新、网络设备告警监视、拓扑中节点与链路流量监视和管理等。Р5) 性能管理:平台应支持对平台侧设备的性能监视、分析和优化;平台从前端设备侧采集处理各种性能数据,形成性能报告,为运维和管理部门提供信息。采集周期和业务采集量(连接数、流量、用户数等)可定制,采集的原始数据和分析数据可保存至数据库或外部文件,性能数据可以通过图表或者图形化界面显示。Р性能管理的对象宜包括:Р——网络性能管理;Р——网络设备性能管理;Р——前端设备性能管理。Р6) 日志管理:平台应提供操作日志和运行日志,并提供多种方式方便管理员浏览和检索日志信息。Р7) 对录像进行存储,时间不小于三个月。Р6.2 主要性能Р6.2.1 处理能力Р视频监控平台应具备的处理能力包括:Р1) 根据实际业务量的需求,适应各种配置的灵活变更。Р2) 单台分发单元处理能力支持网络吞吐量达到上限时的码流路数的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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