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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财政总决算分析报告、编制说明及工作总结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289KB

文档介绍
一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及时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2274.6万元,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争取和安排资金1822.28万元,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中职教育免学费和省政府奖学金等政策;争取和安排资金2768.76万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拨付资金1815.72万元,为31524人次在校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安排资金970万元,完成县一中、实验中学、县四中、职业中学、机关幼儿园和嵩阳一中的校舍维修及设备购置;二是推进医疗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争取和安排资金5410万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确保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医改政策落实到位;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筹集社会保险基金19595万元,落实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各项政策;争取和安排资金3908万元,落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政策;争取和安排资金3209万元,落实农村五保、孤儿抚恤和残疾人救助等保障政策;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拨付资金30141.38万元,确保10600套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顺利建设。Р(五)抓改革建机制,财政服务能力实现新突破Р按照财政改革发展的要求,全面落实细化财政改革各项制度措施。一是探索启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基层项目库建设工作。举办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库建设培训会,全面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逐步建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库;二是扎实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对未达报废标准的270余辆涉改车辆进行封存,对全县100辆保留车辆统一喷涂公务用车标识,99辆执法执勤用车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终端,组织统计上报车况较差、不达标准、到期报废的车辆,并统一集中报废;三是全面规范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启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制定《嵩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嵩明县政府投融资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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