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规定,制定章程、组成股东大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在章程中体现。Р 五、合资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Р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Р 2、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Р 3、技术股,项目股在公司未盈利或未满一年的情况下退股不得退股Р 4、公司解散过程中最先解决资金股的退股问题,如低于起始资金时应全额偿还资金股情况下进行Р 5、投资人离职及要求退股的,必须提交离职申请和退股申请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离职和退股。在离职期间,公司将分四次退还股份,在一年内退还所有股份,退股的时间为每年的下个季度的月初。根据《公司法》法律制度规定,总经理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公司相竞争的同类的业务活动。Р 6、能力股在适当时机将转化为项目股,暂定为一个季度时间,并进行发放日常工资。Р 六、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Р 1、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Р 2、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各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Р 七、争议的解决Р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Р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Р 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_____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投资各方签名盖章:Р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Р 签约日: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