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教职工子女减免学费申请审批表Р按照宁夏医科大学对教职工子女在本校上学给予减免部分学费的有关规定,校内教职工子女可凭父(母)工作证件、户口簿、本人学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提出申请,经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处审核,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Р学生姓名Р性别Р民族Р出生年月Р学号Р院部Р专业及班级Р身份证号Р家庭详细地址Р本人电话Р家长姓名Р工作部门Р职务及职称Р联系电话Р父亲Р母亲Р申请减免—学年学费。Р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月日Р财务处审核意见Р(审核减免学费金额)Р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该生学费标准为元/学年;申请获批后,可减免学费元,仍需缴纳学费元。Р Р签字(盖章) 年月日Р人事处审核意见Р(审核教职工身份)Р签字(盖章) 年月日Р学生处审核意见Р(审核学生身份及与家长关系)Р签字(盖章) 年月日Р主管校领导审批意见Р年月日Р(注:填写表格时,须使用黑色、蓝黑色墨水钢笔或中性笔。)Р宁夏医科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