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的问题,并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或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疏导信访群众到相关部门依法解决问题。如:今年9月,我区50余名农民工与一中介公司签订了远赴加拿大的劳务合同,后因合同未能履行,而中介公司所收取的每名农民工的3万元费用又无力返还,由此酿成纠纷,几十名农民工上访区政府,情绪激烈,认为政府监管不力应承担责任。援助中心律师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及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耐心分析纠纷性质,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与法院等部门多方协调,以便案件顺利解决。Р(七)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彰显民生工程社会影响Р区法律援助中心利用“三八”妇女节、“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日”“重阳节敬老日”等主题节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维权工作的各种突出问题,开展妇女维权、农民工维权、老年人维权、学生维权等专项讲座。同时抓住“一村(社区)一律师”活动、法律援助进村(社区)等活动,开展维权案例讲堂活动,提高群众维权意识。Р同时,我们还积极利用新闻媒介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今年已先后在《成都日报》、《四川法制报》、《新都资讯》及成都电视台、新都电视台等新闻媒介上宣传报道XX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既有利于相关群众对法律援助的了解,又激励自己的工作再上新台阶。Р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措施Р纵观全年的工作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如下:Р1、在对农村产权维护的法律援助中,因涉及政策性问题较多,而律师对相关政策的了解不够,导致了在办理这类案件的效率不高。今后应加强对律师对农村产改政策的掌握。Р2、法律援助大厅的硬件设施有待完善Р按市局要求,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应临街、落地、面积不少于100平米。而我区的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大厅既未落地(在三楼上)面积又小(约40平米),仅满足临街一项要求,限制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更好开展。我局已积极汇报相关情况,正着手完善大厅硬件设施。Р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