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6.69平方公里。Р景区边界范围Р北起北门渡口、九华山,南至南津古渡,东以洞庭路为界,西侧包括湖岸至主航道之间的洞庭湖水域(宽约1200米),沿湖岸线总长约5.6公里,总用地面积为7.71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90平方公里,水域面积5.81平方公里。Р外围保护地带范围Р巴陵广场以北景区边界外50m-550m;巴陵广场以南景区边界外200m-500m范围为外围保护地带。Р高层建筑控制范围Р巴陵广场以北为高层禁止建设区,建筑最大限高为12米;巴陵广场至环湖中路为高层控制发展区,原则上不建议建高层;环湖中路至南津古渡为高层适宜发展区,建筑高度宜控制在100米以内。Р部分地段分级调整Р以风景区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现状实际情况,从风景资源保护和利于景区管理的角度出发,科学合理地确定景区与城市用地的关系。Р1、九华山地段:规划将九华山公园广场1.6公顷用地调整为景区用地,作为景区北部入口广场。Р2、鲁肃墓、文庙地段:原景区界线未与岳阳楼小学、市直机关幼儿园及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的现状权属界线合理衔接,规划以鲁肃巷(规划)道路中心线为界,将该地段1.6公顷用地调整为外围保护地带用地。Р3、南津港地段:为便于景区建设和管理,规划以洞庭湖岸线和云梦路为界,将原南湖景区12.54公顷用地调整为岳阳楼景区用地,其中6.95公顷由一级保护区调整为建设控制区。Р4、其他地段Р为加强对慈氏塔的保护,规划将慈氏塔周边约0.94公顷用地由原三级保护区用地调整至一级保护区用地;Р将自巴陵广场南部至吕仙亭之间的建设控制区调整为三级保护区用地,该用地约19.70公顷;Р将建设南路西侧红线至京广铁路之间的带状用地由建设控制区调整为三级保护区用地,该部分用地约9.84公顷。Р将吕仙亭地段景区界线调整至城市道路外边线,调整后,吕仙亭以北一级保护区用地1.7公顷调整为三级保护区用地,1.1公顷调整为建设控制区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