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发展。9、地下水位变化的报警值为1000mm或变化速率大于500mm/d。10、支护结构的支撑体系中有个别构件出现应力骤增、压屈、断裂、松驰或拔出的迹象。11、基坑底部或周围土体出现可能导致剪切破坏的迹象或其它可能影响安全的征兆(如少量流砂、涌土、隆起、陷落等)。(二)、应急预案施工过程中应始终保持各区至少两台挖土机在场。在现场条件充许的情况下尽量分区分段施工。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对基坑支护体系及周边道路、建筑物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处理。基坑开挖过程中,若出现流砂、管涌等现象应及时回填。支护结构及基坑周边如发生超过预警值变形应及时采取坡顶卸载、反压坡脚,增加锚索等措施确保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应控制地下水位标高,不得使地下水位降深过大,若周边沉降值超限可采用补打回灌井等方法控制沉降值。基坑开挖及支护过程中应准备砂袋、木桩等抢险用物资备用。应防止基坑坡顶及坡底存在常流水,雨季应准备大功率抽水设备,防止坑内积水。分析超常发展或不收敛原因,报设计单位调整设计方案。九、监测组织措施(一)、仪器设备及人员根据以上监测项目,拟投入的相应仪器设备下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测试精度1TOPCON全站仪GDP3002N12″,2+2ppm2苏光一号自动安平水准仪+测微仪DSZ2+FSW1测微计精读至0.1mm3振弦测试仪CTY-021≤1/100(Fs)5测斜仪CX-031±0.01mm6水位仪LAY21±5mm7工程钻机SY-1002整个监测过程固定3~4名主要技术人员,并严格按定人、定岗、定仪器的原则进行。(二)、安全监测、文明监测1、安全监测①、加强安全教育,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②、认真贯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③、岗位分工明确,各施其职,各负其责,不准串岗操作;④、监测过程中,注意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并保证监测仪器、设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