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富有特色的团组织活动。在驻外团工委(支部)中,设置团委(支部)书记1人,副书记若干,委员若干。所有委员能够按照任职条件、任职方式、任职期限、享受待遇等要求开展团组织建设和进行驻外团工委(支部)相关工作。Р2.按照团章和团市委建设程序要求,各驻外团工委(支部)能够按照筹备、发文、备案的流程进行组织机构及班子的成立。Р3.按照要求,我县在钦州市驻南宁市、钦州市驻广州市、钦州市驻深圳市、钦州市驻中山市、钦州市驻东莞市等城市都成立了团工委。除按照团市的的总体规划布局外,我县驻外团工委(支部)还分别在湖北武汉市,长江流域的成都、长沙、南京、杭州、上海等城市,西北地区的西安,东北地区的哈尔滨建立了驻外团工委组织。Р 四、现行工作阶段经过十月中旬的制定推进计划的准备阶段,我县驻外团工委工作已经进入全面推进组织建设的阶段,本阶段,我县将按照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派出一名以上专职团干部赴本地外出务工青年集中地,开展驻外团工委建设工作,确定阵地依托。同时,我县已经联系各驻外团工委(支部),并和驻外团组织建立双向共管的领导机制、驻外团工委基本工作制度、团员发展和流动团员管理制度,积极探索驻外团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如建立驻外团工委流动团员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