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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干部职工基本信息表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53KB

文档介绍
校就读,毕业后分配(派遣)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工作后与原单位脱离了人事关系,又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录取,在普通高(中)等院校就读,毕业后重新分配(派遣)参加工作的,也属于全日制教育。Р•?“在职教育”就是指在工作岗位上,没有与单位脱离人事关系(如编制、工资等仍在单位)的学习经历,不能简单地将全脱产学习视为全日制教育。Р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加注“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如:“中央党校研究生”、“广西区党校大学”等)。Р•?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Р•?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Р7、“奖惩情况”栏,填写受市、厅级以上的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转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Р8、“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副厅级(军队副师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Р•?称谓的写法: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已离异的配偶不用再填写;配偶已去世但还未再婚的,原配偶情况也需填写;离异后再婚,子女是前妻/夫所生应注明(与前妻/夫所生);子女如是再婚配偶带来的要注明(现妻/夫带来)。Р•?干部的配偶及子女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Р•?亲属是乡镇农民(或居民)一般写到乡镇。Р9、以上涉及到年月份的填写,一律用6位数字表示(如“1966.08”)。Р10、本表内信息三年内无变化的,可以不用再填写,在签名栏内注明“无变动”并署本人签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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