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噪音(距离设备1米处):< 65dB(A)Р2.3.16?动态电压瞬变范围:交流输入电压不变,负载从0~100%变化,交流输入中断或恢复供电时的输出电压变化量<额定输出电压的±2%。Р2.3.17?瞬变响应恢复时间:Р从输出电压发生阶跃变化起到恢复到稳压精度范围内时止所需要的时间小于20毫秒(ms)。Р2.3.18?市电电池切换时间:РUPS在市电和电池两种状态间切换的时间应为0。Р2.3.19 具有电池温度补偿功能和电池定期自动测试及估计电池的使用寿命等功能Р2.3.20具有电池充电器关断功能、输入电流限制功能、发电机供电延时软启动功能Р2.4 配套电池Р2.4.1?为了保证UPS整个系统的可靠性,同时为了便于整个系统的安装调测和维护升级,要求全部配置与UPS主机同一生产厂商生产的或者同一品牌的电池,并要求提供原厂出厂证明。Р2.4.2?电池应选用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电池设计寿命不低于10年(25℃环境下)。在质保期内设备提供商应负责免费包换。Р2.4.3?UPS主机和电池组以及电池组之间的连接线需采用原厂商标准配备的原装多股铜软线连接。Р2.4.4 UPS主机和电池组之间需配备电池保护开关,UPS主机可通过干接点信号对电池开关进行控制。Р2.4.5?配备UPS主机生产厂商生产的原装电池柜,电池柜应具有良好的通风和散热结构。电池柜应紧固耐用,有防振加固安装孔,安装必须满足抗震要求。Р2.5?UPS的监控和管理Р2.5.1?具备LCD中文操作界面。Р2.5.2?具有UPS自诊断和自检测功能。Р三、其它说明Р3.1 所有设备均必须提供原厂商的项目授权证明和原厂质保承诺书。Р3.2 鉴于UPS电源对网络机房的重要性,UPS主机生产厂商应在合肥设有技术服务机构。中标厂商应在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将全部设备送达合同指定地点,并负责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不畅,应负责调换直至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