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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28KB

文档介绍
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并造成传播,可能进一步扩散Р?Р一级事件Р事件结束:受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消毒;生物安全事件造成的感染者已妥善治疗安置;并在最长的潜伏期内未出现新的病人;明确丢失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得到控制;经专家组评估确认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Р实验室保存的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丢失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Р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与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有关的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Р事件信息由省卫生厅新闻办统一发布Р实验室发生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泄漏,并有可能进一步扩散,造成人员感染Р二级事件Р应急程序与处理Р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较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Р关闭事件发生的实验室,消毒隔离和配合调查,受感染人员密切进行医学观察,配合属地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Р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并造成传播,可能进一步扩散Р事件结束:被感染人员得到有效治疗;受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消毒;在最长的潜伏期内未出现感染者;经专家组评估确认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Р实验室发生第三类、第四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意外丢失,并有可能进一步向外扩散,造成人员感染Р三级事件Р所在单位认定的其它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Р属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沟通及对外发布Р5 支持性文件Р 5.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16日发布并施行。Р5.2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年11月12日发布并施行。Р5.3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祁国明,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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