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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导则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量认证资质,保障水质检测质量和检测数据的公信力。Р6 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Р6.1 管理体制Р 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管理体制应按以下要求设置:Р (1)依托规模较大农村供水水厂或供水管理机构建设的水质检测中心,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管机构负责指导和管理,同时接受其他部门的业务指导;Р (2)依托卫生、水利、环保、城市供水等部门水质监测机构合作共建的水质检测中心,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同时接受其他部门的业务指导,为农村饮水安全专管机构提供技术服务;Р (3)依托城乡供水一体化大型供水企业组建的水质检测中心,由相应的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管理,接受相关市、县水行政主管等相关部门指导和管理,为其供水覆盖的区域提供水质检测技术服务。Р 6.2 运行机制Р 水质检测中心的运行管理经费来源主要由水费收入和社会服务收费等解决,不足部分应由本级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给予必要支持。Р 6..3 经费测算Р水质检测中心的年运行费用主要包括人员费、巡查及现场采样的交通费、检测药剂和试剂费、仪器设备及交通车的维护费、办公费(包括水、电、暖、纸张等管理费用)和不可预见费(包括应急供水的检测费用,小型水厂的义务检测服务费用)等,可根据以下要求确定:Р(1)人员费用可按当地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考虑发展和人员稳定)的标准估算。Р(2)交通费可根据当地的集中水厂数量及分布、巡查及现场采样频率等估算。Р(3)检测药剂和试剂费可根据年检测指标和频次等估算。Р(4)仪器设备年运行维护费按相关规定估算。Р7 水质检测结果报送Р7.0.1 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的水质检测结果应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自检数据定期报送当地水利、卫生计生、环保、发展改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有关数据可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Р7.0.2 对各水厂的水质检测报告原则上应主送水厂负责人,分析汇总的区域总报告主送区域农村供水专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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