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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49KB

文档介绍
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Р(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Р201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Р(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Р我单位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预算0万元。Р五、专业名词解释Р(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Р(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Р(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Р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Р(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Р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Р我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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