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都必须经过经济离任审计后方能离岗或轮岗,通过审计对离任法人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职责、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等方面给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Р 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对以前年度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归类并进行回头看,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未整改问题、难整改问题进行了解与分析,形成审计整改问题情况分析及建议的书面报告,提交教育局审计领导小组讨论并确定落实整改问题的具体措施。Р Р 三、具体工作措施Р 保证内部审计程序规范,力求流程清楚、要求明确、质量保证。本年度在以前审计程序基本规范的基础上,主要加强两方面的工作:Р 1、加强审前调查,对被审计单位性质、人员配备、资金状况、以前年度审计问题等进行调查了解,在审计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审计方案,并组织审计小组成员进行讨论修改。Р 2、审计实施过程中,对审计每个环节的时间节点进行明确,保证审计进度与审计效率。Р 发挥审计联席会议作用,不断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确定年度工作安排,讨论审计问题证据分析及定性,汇报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通过联席会议,加强各部门沟通与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起组织上联席,工作上联动,结果上联用的工作机制。Р 利用社会审计力量,探索社会审计力量与教育内部审计相结合的模式。在审计任务与人员不协调、审计任务与专业不协调的实际情况下,积极采用利用社会审计力量提高教育内审质量的办法。Р 1、强化委托审计的主体监督,教育局内审小组明确审计要求、重点内容、审计取证要求、审计报告要求,注重审计过程。Р 2、配备局内审小组人员参与委托审计过程,主要完成与被审计单位联络沟通、审计过程了解、审计问题收集反馈、审计进度把握、审计问题整理与回报等,通过内审人员参与委托审计,把好审计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