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和你套近乎。今天请你吃饭洗澡,明天给你送钱送物,后天就可能找你办事。叫你出出面,说说话,帮帮忙,你办不办?办吧,违犯原则犯错误,不办,面子上又不好拒绝。俗话说,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办吧,这次办了,下次还找你,让人家抓住把柄,牵着鼻子走,越陷越深,最后不能自拔。反面的典型再次警示我们所有的公务人员,莫把吃喝当小事,管住自己的嘴,是避免犯错误的有效方法之一。大量的案例再次证实中央关于不许接受有碍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收受礼品的决策是多么的英明Р 教训三:莫存侥幸,伸手必被捉。许多腐败分子在受贿初期大都心存侥幸心理。看到有的官员收受贿赂发财了,没有出什么事。自己心里也不平衡起来,他们能收,我为什么不能收。不收白不收。况且收受他人钱物时总认为是一对一,四只眼的事。只要行贿人不说,没人知道。真要出了事,自己不承认,他们没有证据,也拿我没办法,在这种侥幸心里的作用下,一次、二次、三次,屡屡得手,没有出事,胆子会越来越大,由偷偷摸摸的收,发展到公开伸手索要。在到最后伸手补捉,后悔晚也。古人对贪污受贿有一段精辟的论述: 彼知利之利,而不知利之害;图知爱利而不知爱惜身,人之愚,熟有甚于此呼翻译现在的话就是:你只知道捞钱的好处,而不知道捞钱的害处;你只知道爱钱,而不知道爱惜自己的身子,在世上的所有蠢事中,没有比这种事再蠢的了我想问那些贪官们你们聚那么多的钱,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整日为怕被查出来而担惊受怕,值吗?早在二千多年前的孔子曾经说过: 君子怀刑,小人怀惠,说的是正人君子在日常生活中心里时刻想着国家的法律,哪些事是法律允许叫做的,哪些事是法律不叫做的,依法做事,从不越雷池半步;而奸诈的小人,他们整日挖空心思所想的是如何如何得到好处。为了好处,臵国家的法律于不顾,不惜挺而走险,最后往往落个锒铛入狱或身首离异的下场。我认为孔子的这句话,对我们今天的人们仍有着非同寻常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