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已支付甲方垫付的维修费和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Р4、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其维修费用和因乙方维修造成甲方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Р5、乙方每次维修完毕,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甲方的验收签字。Р第十条:履约保证金Р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每户200元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后,如乙方无严重违约甲方在七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Р第十一条:合同终止Р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Р2、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Р3、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Р4、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Р5、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Р6、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Р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第十三条:其它Р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按约定转入履约保证金至甲方指定银行账号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付清后自行终止。Р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Р3、以下联系方式为双方指定联系方式,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需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邮寄3日后(含邮寄不到情况)即视为送达。Р(以下无正文)Р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Р委托人: 委托人: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Р 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