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努力勤政、廉政Р 作为区委领导班子成员,我深知我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我的,在这个岗位上,我只有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才没有辜负党和人民对我的期望。Р (一)坚持廉政学习,增强个人防腐拒变能力。按照纪检部门的有关要求,我经常学习党纪法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等廉政规定,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Р (二)正确对待权力,规范个人从政行为。在工作中,我严格要求自己,规范个人从政行为,正确运用党和政府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到了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凡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要问题,都经过集体讨论、广泛征求其他领导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民主权利,有效避免了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Р (三)立足全区大局,全力推进政法工作。作为区委分管政法负责人,在工作中,我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积极协助区委抓好全区的政法综治工作。一是积极为区委当好参谋助手。在区委常委会议上,认真汇报全区政法工作开展情况,参与研究分析全区社会治安形势,主动提出做好政法综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及时安排部署工作。定期对全区综治工作进行阶段总结,研究分析形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切合实际的安排,特别是在重要活动日、敏感日期间,把维护稳定工作做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确保社会稳定。三是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基层,采取与基层干部群众座谈、实地察看等方式,认真了解基层政法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为决策或参与决策提供了依据。同时,作为一名区委常委,我处处维护班子团结,虚心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积极主动地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工作,争取他们对工作的支持,积极加强与人大、政府和政协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的沟通,加强协商与联系,求同存异,增加共识,共同推动了全区的政法工作,维护了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