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小错铸成大错。信任是维护团结统一的重要基础,只有在监督下才能更有效、更持久,只强调信任而忽视监督,就容易使干部因降低要求、放松管理而犯错误。Р三要正确处理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的关系。新形势对党内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履行监督责任,既要有Р“零容忍”的决心和勇气,又要有关心爱护干部的“菩萨心肠”。要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纪律审查,严格依法办案,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在制度刚性约束下工作。要坚持制定制度与执行制度相结合,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保证制度全面落实;要坚持长期性与阶段性相结合,既保持监督常态化,又根据每个阶段问题特点,确定监督主题,增强监督针对性。Р四要正确处理监督别人与主动接受监督的关系。“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要坚决不做。履行监督责任,必须开门开放,打造“阳光”纪检,让全社会更加了解、支持、监督纪检监察工作,打破神秘感,为履行监督职责聚集正能量。Р五要正确处理深化改革与全面履职的关系。进一步推进“三转”,聚焦主业,回归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推进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力量向办案工作倾斜。深化基层纪检体制改革,规范派出机构设置,解决监督覆盖面不全的问题。紧紧抓住纪律审查这个重点,与全面履行职能、持之以恒纠“四风”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出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努力实现政治、社会、法纪效果统一。Р六要正确处理查办案件和以案治本的关系。要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加大查办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要紧紧围绕纪律审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总结发案原因,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案例教育,健全制度规范,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办案成果向治本成果转化,做到查办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逐步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防线。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