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深圳市鹏瑞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评价任务后,评价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委托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详细分析项目的工程情况,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及环境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鹏瑞深圳湾壹号广场南地块三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项目的环保管理部门及建设单位提供技术依据。Р针对项目特点,本次评价的工作过程及内容主要包括:Р(1)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查清项目选址区环境现状及项目周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和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提供背景资料并提出相关建议。Р(2)通过对本项目的工程分析,掌握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排放情况及污染负荷,预测其对环境的影响。Р(3)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可行性,并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为本项目环境保护计划的实施及管理部门的提供环境管理和监控依据,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协调发展。Р(4)对项目周边敏感点以及有关部门进行公众调查,解决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弥补环境影响评价中可能遗漏的问题。Р(5)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城市规划等要求,并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进行分析。Р(6)对拟建项目的环境保护可行性作出明确结论,为项目决策、设计、施工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Р经过分析得到以下结论:本项目基本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属于商业用地,符合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总体布局基本合理,并具有较明显的社会-环境效益,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南山区后海片区的整体发展建设。Р根据本报告的分析,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