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路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合同书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36 |  大小:38KB

文档介绍
设标准的,约定适用黑龙江省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Р 国内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工程建设标准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有异议时,以中文译本为准。Р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工程建设标准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Р 4、图纸Р 4.1 发包人应根据工程需要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不少于6套)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Р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Р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承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Р 5、通讯联络Р 5.1 本合同中无论何处所涉及各方之间的申请、批准、确认、同意、决定、核实、通知、任命、指令或表示同意、否定的通讯(包括派人面交、邮寄、电子传输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只有在对方收到后生效。Р 5.2 合同中无论何处所涉及各方之间的通讯都不应无理扣压或拖延。发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并按约定发送通讯。收件人应在通讯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一方拒绝签收另一方通讯,另一方以特快专递、挂号信等专用条款约定的通讯方式将通讯送至通讯地址的,视为送达。Р 6、工程分包Р 6.1 承包人可以依法分包工程。承包人分包工程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但下列情况除外:Р (1) 施工劳务作业分包;Р (2) 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购买材料设备;Р (3) 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分包工程。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