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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系统认真做好夏秋季灭蝇灭蚊灭蟑螂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发现一只,消灭一只,最大限度地消除越冬蝇、蚊。Р (四) 做好密度监测,科学合理用药。各镇要按照区爱卫办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蝇、蚊密度监测工作,并按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同时,要加强对各单位灭蝇、灭蚊工作的技术指导。在药物消杀过程中,要本着高效、低毒、环保的原则,严格按照市爱卫办推荐的消杀药品进行采购,科学用药,规范管理。要积极推行物理灭蝇、灭蚊方法,在不同的部位使用风幕、灭蝇灯、粘蝇条、捕蝇笼等进行灭蝇、灭蚊,减少药物对环境的污染。有条件企业可请专业杀虫公司进行蝇、蚊防治。Р 三、措施要求Р (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夏秋季灭蝇、灭蚊工作,要充分认识到这是一项长期、广泛、持续开展的社会性活动,对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有着积极的作用。要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健全制度,切实解决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各镇要明确分工、精心组织、认真安排、落实责任,不断完善消杀组织及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人员、经费和设备,主动帮助指导所辖部门和单位做好夏秋季灭蝇、灭蚊工作。Р (二) 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灭蝇、灭蚊活动的重要意义和除害防病知识,使广大居民群众不断增强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监督和维护社会卫生。各部门要加强本单位内部的卫生管理,发动干部职工开展卫生大扫除,彻底清除食堂、宿舍、厕所等部位的蝇、蚊孳生地,定期进行消杀。Р (三) 落实责任,严格检查。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镇、村除害消杀站灭蝇、灭蚊工作进行规范管理,落实责任。要按照《天津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系统、各单位要加大管理力度,认真做好自身的灭蝇、灭蚊工作。市、区爱卫办也将适时对各镇及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或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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