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磺酸均不得混合存放。Р(3)、氧化剂不得与松软的粉状可燃物混合存放。Р(4)、遇水燃烧物不得与含水的液体物质混合存放。Р(5)、无机剧毒物及有机剧毒物中的氰化物不得与酸性腐蚀物质混合存放。Р(6)、氨基树脂与氟、氯、溴、碘及酸类不能混合存放。Р二、乙方权利与义务Р1.乙方不接收无标签、标签不清晰或清单以外的废试剂(液)。Р2.乙方应该安排持有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操作,包括现场操作人员及运输人员。Р3.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毒口罩、橡胶手套、劳保鞋等到个人防护用品。Р4.乙方运输车辆的司机与操作人员,在甲方厂区内应文明作业,遵守甲方的安全卫生制度。Р5.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倾倒、不坠落、不损坏。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如特殊情况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车上人员不得吸烟。运输时车辆要按指定路线行驶,避开人口稠密区。Р三、其他事项:Р1、甲方的废试剂(液)未按乙方的要求进行分类包装,或分类包装未符合乙方要求的,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甲方应承担当次运输费用。Р2、甲方的一般废试剂(液)中混入高毒废试剂(液)存放同一包装箱内的,则均按高毒试剂(液)价格结算。Р3、甲方的废试剂(液)内混有无标签、标签不清楚或清单以外的废试剂(液)的,则甲方应该负责收回。Р4、甲方在废试剂(液)中混入下列物品的:放射性、爆炸性、传染性、多氯联苯、二恶英类物质。则甲方应该负责收回上述物品或委托另外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Р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签订的《工业废物处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Р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Р日期: 2011年月日日期:2011年月日Р联系人: 联系人: 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