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Р (4)暴雨(雪)、冰雹、台风、地震等造成人员重伤的;Р 3.3.3当发生Ⅰ、Ⅱ级灾害时,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Р 3.3.4当发生Ⅲ级灾害时,应急指挥小组应立即组织并实施应急救援工作。Р 3.3.5 应急指挥小组接到应急管理指挥中心报告后,应做好以下Р 工作:Р (1)确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Р (2)拟定现场应急指挥人员名单,并指派现场指挥;Р (3)随时掌握现场处置情况,立即下令启动本专项预案。Р 3.3.6 应急指挥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Р (1)迅速派出现场指挥赶往现场指导抢险工作;Р (2)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Р 图3-1 Ⅰ级响应程序图Р 救援结束Р 图3-2 Ⅱ级响应程序图Р 图3-3 Ⅲ级响应程序图Р 4处置措施Р 4.1应急处置基本原则Р 4.1.1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Р 4.1.2坚持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Р 4.1.3坚持资源整合、信息畅通的原则。充分利用和发挥各有关部门、人员、设备、物资、信息等作用,实现统一指挥和调度。Р 4.1.4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搞好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强化应急响应机制,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预案实施的快速有效。Р 4.2应急处置措施Р 4.2.1应急指挥小组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进行本专项预案的分级,下达启动预案指令。Р 4.2.2处置措施Р 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制定的自然灾害抢险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应符合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