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单位通信畅通。Р6.2.3.2发布Ⅲ级或Ⅳ级预警宣布进入预警期后,采取下列措施:Р(1)启动电网事故应急预案。Р(2)要求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Р(3)对有关信息进行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以及对电网运行的破坏程度。Р(4)定时发布电网运行信息和评估结果。Р(5)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电网可能受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电网停电的常识。Р6. 3 预警解除Р预警信息发布后,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会商研判后,发布预警解除信息。Р预警信息发布后若启动电网事故应急响应,预警阶段自动结束,不再发布预警解除信息。Р7信息报告Р7.1接警电话:公司突发事件的公用接警电话为主控室电话:0475-6841366。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应询问清事件情况及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其它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应及时拨打公司接警电话进行汇报。紧急事件发生后除进行专用报警外还应汇报值长,由值长进行现场指挥并汇报公司有关领导。Р7.2按公司《生产信息管理标准》要求进行事故信息的上报和传递:Р发生人员伤害、风机群停、主要设备系统异常、机组主保护和线路保护装置异常等情况时,当值值长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生产值班人员值班电话:6841366)。由公司生产值班人员汇报国华能源公司应急中心值班电话:010-58157710,事故发生4小时后,应有书面事故经过报告。现场发生风机群停,送出线路失电、机组降出力影响电网安全的紧急情况,现场值长应及时向电网调度汇报。Р7.3事故发生后由值长利用电话和事故信息呼叫及时通知有关部门。Р公司应急指挥部成立后由指挥部信息及联络负责人及时与各单位进行信息通报和联络。Р7.4信息发布Р信息对外发布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制定部门和专人进行信息发布,对外信息发布前必须经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Р8应急响应Р8.1应急响应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