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机械停车库设计规范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26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停车库内各处的照度应不低于表7.1.8的规定。Р 7.1.9 停车库内应设置供设备保养和维修用的局部照明安全插座。Р 7.1.10 有车道(人)的停车库内应设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蓄电池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20min。Р 7.2 通风和排烟Р 7.2.1 停车库应以自然通风为主。Р 7.2.2 对于有人员出入和停留的地下停车库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唤起次数不应小于6次/h。风管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制成。Р 7.2.3 建筑面积超过2000m2的有车道的停车库应设置排烟系统。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DGJ08-88)的相关规定。排烟系统可与通Р 风系统合用。Р 7.2.4 平时无人值班的机房,根据需要,应安装能使室温保持在40℃以下的通风设备或空调设备。Р 7.2.5 停车库的控制室和管理办公室宜设置空调设备。Р 7.3 排水Р 7.3.1 停车库应具备充分的排水能力,防止库内、地坑和道路积水。Р 7.3.2 排水沟、集水井的位置应避开停车设备。Р 7.4 消防设施Р 7.4.1 停车库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相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Р 7.4.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的布置应确保每个停车位都受到保护。Р 7.4.3 停车场可采用移动灭火设施。Р 7.4.4 停车场数量为50个及以下的无车道出入口的独立停车库可采用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Р 7.4.5 地下停车库可采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Р 7.4.6 无车道(人)或停车位数量为150个及以上的停车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Р 7.5 管理设施Р 7.5.1 停车库应设置对外直线电话。并设置对内扩音设备和移动通信设备。Р 7.5.2 停车库宜在出入口、转台、车辆升降机以及停车位等处设置自动监视设备。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