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Р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Р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Р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Р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Р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Р第十六条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Р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Р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Р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Р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Р5、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Р第十七条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Р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Р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Р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Р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