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愤》《说难》《五蠹》《内外储》《说林》等几十万字的文章。文中,他比较了各国变法的得失,提出“以法为主”,法、术、势结合的理论。韩非在研究著述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历史观,并且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韩非的思想理论经后人编辑整理,辑成《韩非子》一书,流传至今。Р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Р 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Р 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Р 韩非子说:“今贞信之士,不盈于十,而境内之官以百数,必信贞信之士,则人不足官。人不足官,则治者寡而乱者众矣。故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术而不慕信。”韩非子对“父母官”的仁义施政很不乐观,他估计中间只有十分之一的人可以信任,其它十分之九都是骗子、盗贼和无赖,所以,让这些人执政,不可能出现廉洁的政府,社会会乱套,百姓会遭殃。当然,那时候还没有现代意义的“人生而平等”的民权思想,孔子所谓爱民、亲民也不过是迎合最高统治者的御民需要,而不是主张,国家属于人民,即“民有”,何况,中国的老百姓向来是不关心政治的。韩非子的高明之处在于,提出了建立廉洁政府的行之有效的手段,是以“术”,也就是今天所谓的法律来约束官员,监督官员,而不是假定他们是圣人,便委任他们以治理国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