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制度》、《会议制度》、《公务电话管理办法》、《公物使用与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招待费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 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 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事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明确了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二) 严肃纪律,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规定, 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收入全额及时缴入国库。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批复的预算,全年支出控制在预算数以内,严肃财务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范围、标准和口径要求, 实事求是地填报资金使用计划申请, 按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的意见, 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支付资金。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合理安排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要严格按照的项目和用途使用,无改变项目内容、扩大使用范围、挪用项目资金现象,做到了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对于不可预见经费,据《市直部门预算不可预见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使用范围向财政部门申报并按批复的用途使用不可预见经费。(三) 规范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按照年度采购预算, 向政府采购部门申报采购计划, 经政府采购部门审批后,办理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由相关科室填写验收报告,购销合同、购置审批、验收记录及付款方式等财会、文书资料整理完整报国库收付局支付, 切实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促进了预算管理与预算执行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促进了内部监督机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