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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台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总精简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62 |  大小:244KB

文档介绍
生产部附则解释。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温州瓯龙建筑模型有限公司安全办 2014 年1月8日温州瓯龙建筑模型有限公司第 9页,共 62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的获取与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使企业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三、责任 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收集所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 2. 安全主管负责对法律、法规的适用条款进行识别, 并按照适用部门、单位进行发放。 3 .文件管理员负责法律、法规文件的管理。四、法律、法规标识所有法律、法规、标准收集后需经文件管理员统一编号(包括文件编号,版本号)。五、法律、法规的标识、下发、保存、更新 1 .编号由文件管理员统一编号。 2 .法律、法规文件由安全主任确定分发部门,文件管理员根据《文件一览表》中规定的部门予以发放,发放时使用部门在《文件收/ 发登记表》上签收。 3 .法律、法规文件的修订与更新(1 )根据国家对法律、法规的修订或更新,由安全主任负责收集、整理并在《文件发行/ 更改审批表》上注明修订、更新的大概内容,修订部门及生效日期。对修改或更新部分用字体加粗或其他标志方式进行区分,起到提示和标识作用。(2 )每年由安全主任按目前现状和条件与法律、法规逐条进行条款识别,以改进现状与标准的相适应性。 4 .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1 )所有作废或过期的法律、法规标准,由文件管理员负责回收并销毁,原版文件注明“作废”,文件管理员登记于《作废文件清单》中,并予以妥善保存,各部门因特殊需要,要求保留作废法律、法规的,文件管理员予以注明“作废”,并于《作废文件清单》上注明,文件管理员应每年对作废文件检查清理,当原版作废文件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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