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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罐车租赁安全协议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强迫从业人员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生产施工中如因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12 、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13 、乙方必须定期到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对混凝土罐车进行检验,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 并为混凝土罐车办理商业保险,支付保险费。 14、混凝土罐车在本工程范围内工作时, 应严格执行成都铁路局施工管理" 八不准" 制度, " 一机一人,车来机停" 等管理制度;作业完成后,需将车统一停放在拌和站指定位置,并妥善保管, 因保管不善造成机械设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若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由由乙方承担。 15 、本工程为邻近营业线施工,乙方车辆严禁驶入防护排架及铁路封闭网内。在行驶过程中应与防护排架及既有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损坏铁路沿线既有设备,由此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6 、乙方应负责租赁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道路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乙方及第三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进行赔偿。 17 、在生产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保护现场,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及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第四条在执行协议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第五条本协议由甲、乙方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有效期至租赁期满止,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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