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材料堆放等场所,必须按规定配备各类足够的有效防火器材,并经常检查。 8.2.3 、现场办公室、仓库、排架出口,各层排架平台和楼层、电机房等须设置灭火器,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供人员在紧急情况时疏散用。 9 、资料管理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制度,以《沧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为标准, 对本工地实行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制度, 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评比工作,实行奖优罚劣。四、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部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确保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影响。 1、防止施工粉尘措施 1.1 、在排放、运输散体物料前必须办理淤泥渣土排放证, 并按规定委托有环境卫生服务资质合格证书的运输单位和办妥了准运手续的合格车辆运输。 1.2 、认真做好本工地的防尘工作。凡淤泥、建筑垃圾和水泥等物料进出工地时, 运载车辆必须用帆布或编织布严密遮盖, 防止尘土飞扬污染空气。 1.3 、车辆离开工地时,必须在洗车槽上用高压水枪对车辆进行冲洗后, 方可上路。 1.4 、严禁在在建建筑物高处往下抛扔、倾倒建筑垃圾、淤泥和生活垃圾等物料,以免造成安全事故和尘土飞扬,污染空气。 1.5 、拆除脚手架时, 应对脚手板、安全兜网采取洒水降尘、清理杂物后方可清拆。 2、防止作业期间噪音扰民措施 2.1 、为了满足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场所噪声的要求, 按照《城市建筑施工噪音管理规定》和《沧州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 2.2 、尽量采用底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 施工期间, 各种机械噪音白天控制在 85 分贝以内,夜间控制在 55 分贝以内。 3、建筑施工区与其他正常运营的机构或单位用建筑围墙隔开, 严禁施工车辆、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 4、严禁在施工现场及施工范围内随处大小便, 凡发现在施工场地大小便的一律给予重罚的处分。 5 、在施工现场设立有效的医疗急救箱,夏季施工时应当做好防暑降温措施。